一、 候标人的物品由本人妥善保管,学校不承担丢失及赔偿责任。
二、 爱护室内公物,语言文明,不乱写乱画,不乱扔垃圾。
三、 评审期间不得在评标室外逗留,不大声喧哗,未经邀请不得进入评标室。
四、 在评标室接受评委专家问询时,应以客观、诚信的态度应询,不得歪曲事实诋毁其它投标人或标的本身。
五、 评标结束后,不论能否中标,做到不打听、文明离校。
招投标办公室
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