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理工学院2025年度租赁社会车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者:新闻发布发布时间:2025-03-12浏览次数:11

为做好2025年度租赁社会车辆服务工作,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3供应商。现发布比选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比选。

一、比选内容

1.名称:江苏理工学院2025年度租赁社会车辆服务项目

2.地点:江苏理工学院28号楼118

3.项目概况:租用社会车辆,以满足学校事业发展各项工作需要,从2023-2025年度常州市市本级、武进区、新北区、钟楼区、天宁区、经开区公务用车出租车客运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供应商中,通过最高限价折扣报价进行比选,按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3家中标供应商。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报价要求

1

2025年度租赁社会车辆服务项目

70

本次报价最高限价折扣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附表

备注:(1)供应商不得分包、转包、授权他人,若发现将本项目分包、转包、授权他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2)本项目的“预估金额”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数量的保证,具体以采购人实际用车数量为准,并根据趟次按实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或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 供应商须入驻江苏省服务类网上商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要求

1. 定点供应商必须为2023-2025年度常州市市本级、武进区、新北区、钟楼区、天宁区、经开区公务用车出租车客运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容许分包、转包。

、服务要求

)基本要求

1. 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在租赁服务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须及时调换其它同等车辆确保公务出行正常运行。如不能及时保证使用人出行需要,供应商应全额承担使用人为保证正常公务出行所采取必要补救措施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造成使用人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赔偿使用人所受损失。

2. 车辆在服务保障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处理,使用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3.供应商需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定期组织人员对车辆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定期对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对驾驶员进行岗前素质培训,传达、学习有关安全、文明营运文件,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提出具体要求,消除事故隐患,开好安全车。供应商须购买相关保险,驾驶员工伤及造成的第三方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及赔偿。

4. 因供应商原因引起使用人合理投诉,学校有权扣减当天租赁服务费。供应商遇特殊原因需临时更换驾驶员、租赁车辆必须提前告知使用人相关调整信息;如未提前告知,学校有权扣减当天租赁服务费。

5. 供应商在基本服务质量要求外,应就车辆的卫生保洁、驾驶人员的统一着装、服务创新、服务质量标准化、应急方案、服务监督、重大活动保障等方面做出书面服务承诺。

6. 供应商应积极接受采购履约监督及现场检查,配合学校组织的考核、监督检查和管理。若学校师生投诉供应商服务态度恶劣或供应商在租赁期内出现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等不良情况,学校有权终止其协议服务。

7.如果学校因上级政策要求,在提前1个月向供应商书面提出提前终止租赁服务要求的,供应商基于相互支持的原则,同意无条件予以接受,并不要求采购人承担任何责任。

8.学校自有车队车辆按照原有管理方式结算,不受本次招投标约束。

9.因教学、工作需要,在常州市外的租车按照现有财务制度执行,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0.横向科研活动用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1.每次用车由采购方自行任选一家提供服务。

)汽车驾驶员要求

1. 安全管理要求。入围供应商需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定期对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对每个驾驶员进行岗前素质培训,传达、学习有关安全、文明营运文件,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提出具体要求,消除事故隐患,开好安全车

2. 驾驶人员应对用车方发出的任务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外泄;严禁在所提供车辆上安装或向他人提供使用安装任何与驾驶无关的设备、配件;严格按照用车方制定的用车要求、行车路线完成任务,做到安全、准时、高效、周到服务。出车前检查车辆性能保证车况正常、配备必备的配套、救援用品、防疫用品。在驾驶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危险超车,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

四、报价要求

1. 租车服务(含驾驶员)。除过路过桥费、泊车费、住宿费以外的日常保养费、燃油费、维修费、年审费、随车驾驶员工资劳务费、伙食费、保险、相关税金等所有费用由入围供应商承担。

2. 报价要求按照天数(全日或半日)、里程、单程以及时间计算费用,即需要报出每种车型具体的每天日租费、半日租费、单程、超时加收费用以及超公里加收费用,在所报费用中应当充分考虑并能涵盖车辆使用费用,包括保险,燃油,驾驶员劳务及伙食费等。

3. 结算价=项目基准价*中标供应商中标折扣报价

4. 投标报价须按照各类车型租赁服务最高单价限价填报投标折扣

五、付款方式

1. 学校供应商定期按实结算,提供服务的价格不得超出本次报价。

2. 除租赁车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司机住宿费以外(用车过程中驾驶员的住宿费用由学校承担,优先采用驾驶员自行解决住宿方式,结算标准为:住宿费300/),学校不再承担租赁车辆的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且不限于油费、伙食费、折旧费、保险费、修理费等费用)

3.车辆使用费结算方式为:租赁活动完成后双方应及时核对租赁相关信息,结算对账工作原则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用户方通过银行转账至供应商指定收款账户,该账户的一切法律风险由供应商承担。(最终实际结算方式以合同为准)

4.供应商在收取用户方款项前应向用户方提供正规的客运发票及相关用车明细汇总。

六、评标

本次库内比选,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选取三个中标供应商,若报价相同出现候选供应商超过三个时,采用多轮报价的方式,直至成功选取三个中标供应商。)

七、报名提交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后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如果有授权委托情况的,必须提供)(附件二)

4.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授权委托情况的,必须提供)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 投标报价表。附件一为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同时在每一类最右侧填写折扣(基于比选公告),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以上材料一式贰份,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所有材料必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凡提交响应文件则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方上述所有需求)

八、报价材料递交

1. 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31814:30北京时间

2. 报价材料递交地点:江苏理工学院28#厚德楼114

3. 报价材料递交联系人及电话:彭老师,0519-86953156

九、开标时间

    20253181500(北京时间)

十、由招投标办公室组成评审小组,对投标报价单位报价进行评审后,确定中标单位。



附件一.doc

附件二.doc